为进一步提升景德镇市道路交通安全协调处置能力,加强部门间联动协作,近日,景德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景德镇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与公安交管部门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与公安交管部门的协作迈入“常态化共治”新阶段。

《意见》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着力构建“分工负责、密切协作、互补互促、运转顺畅”的联勤联动工作体系,重点围绕道路客运、货运、出租车、网约车行业整治及超限超载治理等领域,推动实现部门协同高效、信息互联互通、执法监管精准有力。
在协作体系构建上,双方搭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五项联动机制。联席会议机制将定期召开会议,研判问题、部署工作;信息共享机制,明确信息推送内容、时间与渠道,由专职联络员保障信息高效互通;资源共享机制,推动辖区主要路段、景区、交通枢纽等重要点位交通管理资源整合与设施共享,打破信息壁垒;联合执法机制,常态化围绕超限超载治理、重点区域违法查处、“两客一危一货”车辆监管、公路安全及应急联动处置等重点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执法监管闭环;案件移交机制,规范跨部门案件移送流程、标准与时限,确保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此外,《意见》从强化责任落实、提升执法质效、畅通沟通渠道、健全长效机制等四方面提出要求,推动联勤联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
此次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的建立,是景德镇市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推动执法协同共治的重要举措。双方将以机制为依托,持续凝聚执法合力,精准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切实筑牢群众出行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