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档案局印发《江西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试行)》(赣交规字〔2025〕8号),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验收办法》创新使用档案验收评分制,制定了评分标准,依据得分情况对各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等级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同时将项目电子文件形成、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情况纳入评分内容,明确了实行电子档案单套管理的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流程,推进了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争先创优和档案数字化转型。
《验收办法》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总则明确了《验收办法》的适用范围、验收方式、评价方式。第二章验收组织明确了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组织主体、验收组成员、评分标准。第三章验收申请对申请档案验收应具备的条件、申请提出时限、所需提交材料、自检报告内容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说明。第四章验收程序明确了档案验收工作流程,对验收后相关整改工作作出了具体要求。第五章附则为相关事项说明。
《验收办法》共有4个附件。附件1为《江西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评分标准》,主要分为档案工作基础管理、案卷质量、信息化建设、档案安全等四个方面,满分为100分。为提高验收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谨性,对重要指标赋予了较高的权值比重:档案工作基础管理包括制度建设、同步开展、责任考核、人员配备、合同管理等方面,权值设为10%;案卷质量关系到项目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真实准确、系统规范,是档案验收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指标,权值设为65%;信息化建设分值设置既考虑了调动新开工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档案数字化转型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兼顾在建项目档案验收工作得分水平,经反复测算评估,权值设为15%;档案安全主要涉及档案库房、装具、安全措施等软硬件设施配置,权值设为10%。同时,为防范评分的随意性,在评分标准中明确了各项验收内容备查材料或方法,对各明细项分值和不同档次得分予以量化,切实减少了验收组自由裁量权,确保各项评分因素公平公正。附件2、3、4为江西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验收申请表和验收工作记录表,主要依据省档案局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相关文件制定。